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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残疾标准分哪几个等级


康伯,你好:

我是《中国残疾人》杂志的忠实读者。前不久,经上海第九人民医院检查,我双耳患了神经性耳聋,听力在60dB以上。我想知道,听力残疾分几个等级?我的听力状况是哪个等级的?如能告之,深表感谢。

江西修水县:胡精爱

胡精爱同志:您好!

现将您信中提到的问题予以答复。

由于病人自觉耳聋的程度与测听的结果时有差别,难以按某一方面准确分级。目前临床上多以言语频率(500、1000、2000Hz)的平均听阈为准,将耳聋分为几级。听阈是指某一纯音信号能引起听觉的最小有效声压。耳聋程度、病变部位与性质常需通过各种行为测听和客观测听才能明确。国务院于1986年10月7日公布的五类《残疾标准》中,明确规定我国有关听力残疾的标准。现将我国听力残疾的分类分级标准与国际上听力残疾标准比较如下:

(文李炬)

我国与国际听力残疾标准比较表

我国残疾标准        好耳的平均听阈(分贝dB)         国际标准
类别   等级   (0.5,1,2kHz)  听力困难程度  等级     耳聋程度
           0-25       无重要意义    A      正常
           26-40       稍感困难    B      轻度聋
重听  二级重听   41-55       轻度困难    C      中度聋
    一级重听   55-70       明显困难    D      重度聋
聋   二级聋    71-90       严重困难    E      严重聋
    一级聋    >90       极度困难    F      极度聋

注:(1)聋与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损失较轻的一耳为准。
  (2)若一耳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40dB者,则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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