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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特殊教育发展经纬(下)
发布时间:2000年11月5日

黄丽娇 张宁生

特殊班中的特殊教育 

  过去的特殊班实行全日制,现在则实行部分时间制。因为全日制并没有发挥很好的效果。同时,残疾儿童和他们的父母都不喜欢在特殊班中受教育,因为普通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对特殊班抱有偏见和厌恶态度。由于受这种状况的影响,1995年时,韩国共有特殊班3,440个,学生人数达26,890人;1996年特殊班为3,533个,而学生总数为21,150人,比1995年少了5,740人(教育部给国民议会的年度报告,1996)。

  从1971年至今,特殊班在特殊教育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对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的不充分支持则成为阻碍特殊班发展的因素之一。在普通学校中,任教于特殊班的教师,可得到特殊津贴,并可优先升职。这是因为大多数教师不太愿意任教于特殊班。通常,那些从事特教和普教的教师在具备足够的晋升条件之后,将不愿意任教于特殊班,因此,特殊班方案没有彻底发挥作用,倒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满足教师升职的工具。

  尽管有许多的批语意见,仍可以肯定的是,特殊班帮助了许多在普通学校的重度残疾儿童。鉴于家长,教师和残疾儿童对特殊班的水平抱的期望较高,而现行体系不能充分地回报他们,这种状况要求特殊班的经营多样化和丰富化。而最理想的是将资源教室用于轻度残疾儿童。

特殊学校的教育

  特殊学校的目的是依据教育法把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教给幼儿园、小学、中学和高中的残疾学生。特殊教育的内容分为普通教育、治疗教育和职业教育。

  根据官方对特殊教育的统计,1962年有10所特殊学校。特殊教育促进法于1973年颂布以后,发展为53所,1996年为109所,而特殊学校的增长率从1989年开始下降。但到现在为止,重度残疾儿童已经在特殊学校中接受教育。共有五类残疾:视力损伤、听力损伤、智力障碍、肢体残疾和情感困扰。

  视力损伤儿童的特殊学校共有12所,在小学阶段的教育目的与普通学校相同。只增加了两条:发展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包括使用盲文体系在内的进行交际的能力;获得识别和适应周围环境,以保证安全行走的能力。在高中水平阶段技术课程被采用,大约在校时间的50%花在专业学科上。对于毕业生的职业或生计教育,也可以有至多两年的专业学习课程。

  听力损伤儿童的特殊学校有20所。其课程与普通学校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这些学校针对学生的听力损伤,强调其它感觉补偿功能,并使用手势语言。

  智力障碍儿童的特殊学校有59所。在各类特殊学校中,数量最多。在这些学校里,有许多孤独症儿童与智力障碍儿童一起接受教育。由于他们的认知能力过于低下,以至需要设计与普通学校不同的课程。

  肢残儿童的特殊学校有15所。此类学校的课程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采用普通学校课程,适用智力正常儿童,第二个层次是对于有肢疾并有学习问题的儿童所开设的课程。最后一种是针对重度多重残疾儿童开设的课程,除考虑到肢残而外,它采用的是和智力障碍儿童相似的课程。 眼下,为情感困扰的儿童设立的学校引起公众的兴趣。至1996年9月,有三所这样的特殊学校,其中一所国立学校正建设之中。至于教育内容,一部分是采用智力障碍儿童学校的课程,另一些课程还在研究之中。1996年启动的有关特殊学校课程修订的研究,正在做的基本研究就是关于情感困扰特殊学校的课程。

  Ⅲ:特殊教育促进计划(’97---2001)

  全面的政府支持体系的建立

  未年五年中,韩国政府将建立一个全面的支持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韩国政府机构将把残疾人的教育和福利连结起来。该体系将容纳残疾人一生中医疗、教育和职业需要的全过程。教育部、健康与福利部、劳动部共同建立了这项贯穿于残疾人一生的资源库。(见图)

  扩大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数量

  1.重度残疾的学生
  1997年,有22,789名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了特殊教育。然而,统计表明,1997年度还有2万多名残障者没有接受特殊教育。为了给他们提供适当的教育,到2001年,将在城市新建20所特殊学校,任用1,000名新的特殊教育教师为偏僻或农村地区的10,000名重度残疾儿童提供巡回教育。
  2.轻度残疾学生
  1997年,有25,300名轻度残疾学生接受了特殊教育,但统计表明还有156,000名这样的学生没有接受特殊教育。没有被包括在特殊教育服务中的绝大多数学生是一些学习障碍,轻度智障和轻度情绪异常者,他们进了普通学校。在未来5年里,将作用5,458名资源教室教师来教轻度残疾学生,并安置在普通学校里,他们将与普通教育教师合作共事。
  3.早期幼儿的特殊教育
  1996年,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7,834名学前儿童中只有14%(1,269)人接受了教育。未来5年中,将建立10所公立幼儿园,这样可以向2250名儿童提供特殊教育。每个园设5个班,每班5名学生。同时,鼓励私立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政府将给予财政资助。
  4.残疾者的大学教育
  自1998年起,所有想进入韩国开放大学系统的申请人将得到许可。盲文监控仪、书目阅读储存光盘录像带以及其它的适合申请人障碍特性的教育手段将得到发展并由执行这个制度的政府部门提供。   到2000年,将开设国立的专业和康复大学,以提供职业教育。内设7个专业职业教育部和4个康复教育部,如果大学和学院为残疾学生修建宿舍楼、图书馆或其它设施,政府将给予鼓励性的经费补助,从1997年起,大学入学的能力倾向测验可根据盲生的选择,改为盲文或录音的形式,以适应盲人的考试。
  适应残疾者的灵活学制
  现行的残疾人18年义务教育将延长至20年。按照这个制度将为融入社会的学生提供2年的社会适应性训练。在此训练过程中,学生的残疾类型和程度、需要、以及他们父母的要求都会等到考虑。现行的特殊学校的行政制度与普通学校相似。实际上,特殊学校应有更灵活一些的学制,诸如6-3-3制、9-3制、6-6制或12年一贯制等,这样更适合特殊学校。
  在韩国,正常儿童入学必须在新学期的前三十天得到官方许可。但对于残疾儿童,即使他们在学期中间提出入学申请,校方也不能拒绝。
  职业教育的加强
  《促进计划》建议,在于1997年建成的韩国职业发展中心内设立一个残障研究室,以发展政策,提供职业课程并开展研究。对某种具体残疾所适合的职业、许可的政策、相关的课程及计划都将由这个研究室进行开发。指定一个工业公司作为实习训练的课堂。在训练期间,教师定期地巡视学生,进行现场指导。在职业教育中想要配备现代化技术的特殊学校政府将给予财政支持。
  师资培训制度的改进
  一个由大学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的修订。政府鼓励国立师范学院和私立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班里为已取得普通教师初级证书、却想成为特殊教育教师的人设立培训科目。对于只有特殊教育证书的教师,政府则鼓励他们取得普通教育的学科证书或治疗证书。这项政策为所有儿童的教育奠定了基石。按现行体制,小学和中等学校证书课程依然存在,但这些将被统一成一种证书,持有这种证书的教师可以教小学或中等学校的智力障碍都、情绪障碍者和重度残疾者。
  韩国特殊教育研究院将建立一个实习计划。以解决资源教室教师的某些需要,康复计划将在7所国立大学里实施。为了在物理治疗、言语治疗、职业治疗、听力学和心理学等方面提供合格的专业人员,目前培训了若干学校护理人员。同时,为了提供合格的幼儿早期特殊教育师资,在8所大学中将设立研究生水平的课程。对已获得初级教育证书的教师进行再培训。
  特殊教育设备的改善
  1997年正在进行的一项要发展一种示范学校模式的研究。1998年以后新建的学校将以示范学校模式进行装备。为促进现有特殊学校的发展,该计划将帮助其增加432个特殊教室,提供100辆校车和102种教育资料。
  行政和财政支持系统
  教育部关于按适当比率投资的重要政策将出台,按照这项政策,某个省、市的特殊教育经费若低于一定的预算比率,教育部将对地区负责人提出警告。此外,将在市级和省级的教育局内设一个特殊教育行政官员,他以特殊教育顾问和督学的身份开展工作。
  特殊教育相关法律的修订
  1994年的特殊教育促进法将于1997年内进行修订,并入特殊教育法,以推进特殊教育促进计划。在1997年召开的国民议会特别会议中将通过“残疾公民能力促进法”,这项法律将对障碍者的教育、医疗、福利和职业起到促进作用。而且,该法规定了贯穿于残障者一生的支持网络,建立一个有关残障者教育和福利政策的委员会,对政策进行统一的调控。
  社会支持系统
  韩国政府指定四月作为残障者月。在这个月里,鼓励人们体验残障者所面对的种种困难。为了补充必需的志愿者,将建立一个志愿者人才库。教育部发展的这个志愿者人才库模式于1997年开始服务,教育部还将建立中央人才库,并与省、省教育局所需的当地人才库建立联系。

  参考文献:Young Hwan Kim:Past,Present,And Future Special Education in KOREA.    Firs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pecial Education,BRUNEI DARUSSALAM,1997  

摘自《现代特殊教育》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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