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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了丁启文的《新残疾人观》一文上、下篇,心里倍感鼓舞、亲切、透彻。“残疾”这副沉重的十字架压了我四十多年,今天我才真正了解了它的特定含意。丁先生笔下所叙述的“自生自灭”
——“收养救济” ——“平等充分参与”残疾人事业的三个阶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轨迹。我们呼吁社会要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创造条件;作为残疾人要摆脱计划经济时的“收养救济”,向市场经济的“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进军。我们要认清形势,了解市场,认识自己,发扬“四自”精神,在社会实践中获得能量和动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其一,“残疾”是人体的一种遗憾,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付出的代价。
如果说残疾人没有什么遗憾那是假话,我做梦都想有一双健全的腿脚。虽然平时并没有感到特别不便,但当看到别人快步如飞的奔跑,千姿百态的舞姿,自己心里在滴血,痛苦万分,一种自卑感油然而生。读了《新残疾人观》后,我深感:残疾并不是某个人的过错,也没有选择,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不管是先天造成的缺陷,还是后天的致残,都是人类探索进步、发展所付出的沉重代价,残疾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生活在自己曾付出代价的社会中,忘却伤残带来的遗憾,昂首迎接命运的挑战。
其二、造成残疾人各种障碍的根本原因不是残疾,主要是为残疾人提供的条件不够。
我认为既然残疾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就有义务排除这种障碍,充分提供消除障碍的各种条件,就像制造飞机、大桥、隧道,让人在工作生活的环境里畅通无阻。我想:如果有一天肢体残疾人能戴上智能机械手或腿劳动、行走;聋哑、盲人能凭借高科技设备听到声音、看到光明;如果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还不发达的今天,尽量发挥无障碍设施的作用,相信会给残疾人带来莫大的方便。
其三,残疾人的自卑、畏缩心理和社会偏见也是一种障碍。
残疾人自卑感源自计划经济遗留的“收养救济”观,依赖社会,“等、靠”别人扶持等观点,也极大地阻碍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反之,成功的残疾人往往是自己首先冲破自身心理障碍,通过自己加热、充电,弥补生理上的缺陷,在事业上有所作为。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近几年来已有大的改观,从五届残运会帮残、助残的动人场面,到现在各行各业贯彻执行的残疾人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从社会各界到政府机构都在积极努力地消除这种障碍。事实证明,残疾人不是社会的负担,让我们放下包袱,充满自信走向社会、参与生活!
朱卫民 (浦东新区肢残人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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